各沿海市、县、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,省三防总指挥部相关各成员单位:

根据气象预报,今年第9号台风“苏拉”(超强台风级),31日20时中心位于北纬21.5度、东经117.3度,也就是在距离广东省汕尾市东偏南方向约245公里的南海东北部海面上,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6级(55米/秒)。预计,“苏拉”将以每小时1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,于9月1日下午至夜间在广东东部沿海登陆(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)。受“苏拉”外围环流影响,9月2-3日,海南岛大部有阵雨或雷阵雨,局地大到暴雨,琼州海峡风力5-6级,阵风7-9级,其余各预报海区风力5-6级,雷雨时阵风7-9级。

省气象局已于8月31日20时30分发布台风四级预警。根据《海南省海上防台风应急预案(试行)》有关规定和会商研判情况,省三防总指挥部决定于8月31日21时启动海上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。请各沿海市县要加强会商研判,做好防范准备工作,适时启动应急响应。

各市县、各单位要按照《海南省海上防台风应急预案(试行)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通知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落实工作职责,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。

省气象局、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部门要继续加密预测预报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;省农业农村厅要继续密切关注第9号台风“苏拉”和11号台风“海葵”的预报情况,加强会商研判,继续指导督促渔船避开受影响海域,科学落实防风避险措施;海南海事局要向受影响海域船只发布预警提示,继续督促辖区的船舶科学防风避险,并做好海上各项应急救援准备;各沿海市县防指要压实属地责任,继续督促相关部门、单位和乡镇落实渔船、旅游船、无动力工程船、游艇等各类船舶的安全防范措施。

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

2023年8月31日    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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